宝鸡市陈仓区找人代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宝鸡购新房时没办理公积金贷款,装修新房能否享受公积金贷款
根据《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按期交纳公积金的人在购买新房或装修房屋时可以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过你得有装修房子合同书,才能申请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无装修合同书仅有申请是贷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低,还款压力小。
外地住房公积金在宝鸡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问答
1. 在宝鸡市陈仓区,找谁可以帮忙提取公积金?
答:在宝鸡市陈仓区,你可以找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咨询一些专业的公积金提取服务机构,他们都能帮助你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 如何联系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是拨打他们的客服热线;二是登录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三是直接前往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公地点咨询。
3. 提取宝鸡市陈仓区的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公积金账户信息、提取原因的相关证明(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具体还需根据提取原因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在宝鸡市陈仓区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在宝鸡市陈仓区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大致如下: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并填写提取申请表;等待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会打到你的指定账户,具体流程还需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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